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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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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肯定志工關懷收容人 協助推展教化工作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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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資源有限,民間力量無窮」,志願服務是珍貴的社會資源,更是國際潮流,本署所屬矯正機關積極連結社會資源協助推動教化工作,至105年5月20日已招聘教誨志工1,376名,社會志工3,117名,長期投入收容人關懷輔導工作,使矯正機關充滿關懷、希望與愛的力量。 志工犧牲個人時間與精力,無條件協助矯正機關關懷收容人,本署為表達崇敬與讚揚之意,自93年起,除每年遴選10名由所屬機關推薦服務之績優志工予以公開表揚外,並推薦「參與監所教化有功」人士或團體3至4名接受法務部表揚,安排總統接見及表揚(相關新聞稿詳見)。 本署所屬矯正機關教化人力有限,必須結合志工專業能力推動多元輔導工作,因此,不論「教誨志工」或「社會志工」均為協助推動教化工作之志工。教誨志工須先完成志工基礎訓練12小時及特殊訓練,經機關考核具有高度服務熱忱,且能定期至機關服務,報請本署核定後,延聘為「教誨志工」。矯正機關因地理位置及收容對象之特殊性,部分社會人士或團體無法長期、固定時間至機關服務,這些社會人士由機關邀請擔任社會志工。 為凝聚志工共識,強化人力資源,厚植輔導工作能量,除各矯正機關自行辦理志工組訓外,本署每年分北中南東四區指定機關辦理聯合志工組訓,除增進志工對矯正機關的認同感,促進志工服務共識外,並能符合志工提升服務內涵的需求,104年全年參加組訓人次高達1,203人次。 矯正機關為提升志工關懷輔導收容人品質,每年均辦理志工服務情形考核,決定是否續聘,遇有不適任或違反志工倫理之情形,則予以解聘或不予續聘,各矯正機關103年至105年4月止,不予續聘之志工計166名,予以解聘之志工計2名。為強化志工管理工作,本署將於第3代獄政系統建立符合矯正機關特性需要之志工管理系統,將志工服務情形納入系統進行有效管理。 本署感謝志工的熱誠與長期默默貢獻的辛勞,使收容人能獲得更佳的關懷與輔導,共同打造人文關懷的矯正機關文化,志工無私奉獻的精神,值得擁有更多的掌聲,衷心期盼社會大眾給予矯正機關志工支持與鼓勵,本署亦將持續配合矯正業務需要,擴展志工多元服務,強化志工招募、訓練、管理、運用、考核等業務,深化收容人關懷輔導工作,與志工攜手成就教化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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