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媒體報導本署辦理電擊槍採購案,決標單價與他機關採購價差1萬元以上之澄清說明如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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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媒體報導本署辦理電擊槍採購案,決標單價與他機關採購價差1萬元以上之澄清說明如下:
法務部矯正署108年9月依據政府採購法辦理「108年度矯正機關拋射式電擊槍及配備採購案」,採購項目計有電擊槍套組117組、電擊針卡匣212顆、訓練卡匣2,978顆;其中電擊槍套組決標金額每組新臺幣14,870元,媒體指稱每支電擊槍的決標金額在2萬元以上,絕非事實。
本署衡酌業務屬性及使用需求,採購之電擊槍套組規格係於標準配備外另加購價值4000餘元之使用紀錄器,相較於其他行政機關採購之電擊器套組為不含紀錄器之標準款,規格殊異,決標金額自無從直接對比。
綜上,本署決標後之電擊槍套組價格扣除上述記錄器金額後每組為10,345元,有關採購價差1萬元以上之報導,容有誤解,特予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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