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媒體報導本署刻意隱瞞外役監發生脫逃案等情,本署特澄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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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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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媒體報導本署刻意隱瞞外役監發生脫逃案等情,本署特澄清如下:
一、各外役監於受刑人返家探視未歸或擅離工作處所時,均立即通報本署,並後續依規定將案件移送地方檢察署偵辦,並會將受刑人之基本資料及返家探視未歸或脫逃之資料函報當地檢警單位,請原指揮執行之檢察署發布通緝,外役監亦全力配合警方之追緝,未有媒體指稱本署刻意隱瞞受刑人脫逃案之情。
二、外役監之設立本係以教育刑理念及中間性處遇為導向,硬體設施去除傳統式之高牆、刺網及崗哨等阻絕設施,並以較少之戒護人力維持運作,引導受刑人自主管理,以取得社會對其悔改之信賴。經統計,本署自100年至109年共計遴選外役監受刑人11,245人,近10年返家探視未歸或擅離作業處所之情形者計有39人,返家探視未歸及脫逃人數與獲遴選人數之比率僅0.35%,迄今尚未緝獲之受刑人僅3名。外役監之制度,期能塑造受刑人自律自重習慣,加強對於家庭之聯繫,培養勞動與務實習性之行刑制度,實施迄今對受刑人復歸確有實益,且外役監受刑人外出作業政策,對於國內產業及農業缺工助益良多,亦有助受刑人將來順利復歸社會。
三、對於外役監發生之返家探視未歸及擅離工作處所等事件,本署除衡酌外役監之戒護需求,加強外役監受刑人平時之戒護管理、考核及返家探視規定之宣導、以及強化受刑人返家探視期間之抽查,並精進外役監受刑人之遴選作業機制,將高脫逃風險之受刑人予以排除,並加強外役監受刑人之戒護管理,以改善受刑人返家探視未歸及脫逃之情形。
四、本署為擴大外役監之中間處遇效益,減少受刑人因社會隔離可能形成之負面影響,衡酌受刑人就業銜接、家庭支持等復歸社會之準備,除了持續辦理外役監之階段性處遇,並精進遴選及加強管理措施,以使更多受刑人受惠,早日返家,重啟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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