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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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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信箱處理流程說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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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信箱處理流程說明

民意信箱流程步驟說明:
1. 民眾進入民意信箱填寫陳情資料並送出電子郵件。
2. 本署秘書室民意信箱專責承辦人員將陳情信件依公文收件流程,登錄本署公文線上簽核系統並依陳情內容分文給業管組室。
3. 各組室登記桌分文給承辦人,承辦人簽收公文後,按公文流程將擬辦情形簽陳主管核可。
4. 公文送秘書室審核確認後,由專責承辦人員將公文內容回覆民眾。
(回覆時程:係遵照公文控管流程進行處理時程管制作業,一般案件依公文流程於7日內回覆申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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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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