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監獄承攬加工機關介紹 一、本監擁有1800-2300人之人力資源及14間工場,可依廠商需求提供人力及空間,生產各式加工項目。 二、工場設有完善的發電設備及足夠的電容量,合理的加工費用,工作效率高,良好流程控管,皆獲廠商良好口碑。 三、學有專精的作業導師負責線上生產管理、技術指導、產品及進出貨掌控及檢查,提供全方位優質環境及服務品質。 四、免工場租金。 五、本監歡迎具技術性、無危險性之加工業者進場,本監將全力配合調整作業環境。 六、廠商須繳納保證金,保證金不得低於一個半月平均工資;工資於每月20日結帳,翌月10日前繳清工資。 七、委託加工項目之材料、機具不得危及戒護安全及作業環境,危險物品需經監所同意並接受管制性使用。 八、委託加工項目如易產生煙塵、污水或嚴重噪音,應於作業工場加裝通風、排水設施,並提供收容人防護措施,以維護收容人身心健康及避免製造環境污染。 九、廠商技術人員與搬運材料成品人員等,不得私自為收容人傳遞書信、現金、物品與夾帶菸酒及其他未經許可攜入之物品。 十、廠商委託加工物品銷往國外時,應遵守進口國關於限制或禁止收容人製造加工物品進口之規定。 十一、廠商委託加工之材料或半成品,應遵守智慧財產權之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