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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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矯正重大政策及執行情形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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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政策方向

政策目標

具體執行情形

詐欺犯罪懲教並重

透過加強教化與改正措施,協助收容人脫離詐騙行為並成功更生。

為矯治有犯罪習慣收容人之偏差行為,本署已請各矯正機關強化是類收容人輔導,導正其不勞而獲之偏差觀念,並持續配合行政院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加強對機關內收容人進行法治教育、導入識詐防詐課程及理財理債課程、優先提供其職業訓練及就業銜接等相關適性之處遇措施。於假釋審查時,依監獄行刑法第116條及受刑人假釋實施辦法第3條規定,將受刑人之教化矯治處遇成效、宣告沒收犯罪所得之繳納及與被害人和解情形,列入假釋審核重要參考。

少年矯正適性轉銜

強化出校後追蹤輔導機制,協助少年矯正學校學生出校後的適性生活。

強化少年矯正學校學生家庭支持與轉銜服務,配合衛福部保護司逆境少年及家庭支持服務計畫,透過定期召開個案與網絡聯繫會議、出校前連結多方資源進行轉銜協助,並於出校後持續追蹤輔導一年,提供貫穿式服務,俾促少年順利復歸社區、學校及家庭。

藥癮戒除醫療同行

推動健康監獄理念,增加戒癮醫療資源,協助藥癮收容人重回健康生活。

依據行政院核定之「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第三期114-117)」,連結勞政、社政、衛政及民間資源,持續深化、發展及提供具有實證基礎的處遇及課程。另,持續與衛生福利部合作,擴大「矯正機關整合性藥癮治療服務暨品質提升計畫」,目標115年計畫服務涵蓋37%的矯正機關,讓收容人也能獲得與一般民眾相同的成癮治療服務。

高齡處遇賦能復歸

延緩高齡收容人老化,提供互助照護機制並連結社區資源。

推動「樂齡健康照護計畫」,1145月經行政院核定,預定115年度起執行,以促進高齡者健康、延緩失能失智,建構友善照護環境。透過改善照護空間與無障礙設施、設置復健設備與高齡門診、導入健康與減壓課程、培育收容人照護技能、建立互助模式,強化出監轉銜與長照接軌機制,提供持續性照護,協助高齡收容人復歸社會。

精神醫療接軌社安

提升精神病患轉介與轉銜機制,完善社會安全通報系統。

配合行政院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及《精神衛生法》規定,持續推動精神疾病收容人釋放前通知機制,並與衛生福利部研議建置雙方資訊系統介接,以提升行政效能。針對多元需求須跨單位或跨專業合作協助之精神疾病個案,由矯正機關邀集當地衛政、社政、勞政、觀護、更生保護單位、相關專業人員或家屬召開轉銜會議,初步研議出監後可行之支持措施與出監通報,以協助精神疾病收容人有效連結社會資源、穩定復歸。

智慧科技安全升級

建置偵測辨識與定位系統,加速數位轉型,提高監所安全管理效能。

  1. 推動「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科技安全網建置計畫(113-118)

114年度佈建8所矯正機關數位基礎建設,將機關最廣泛運用的監控設備數位化同時佈建網路,做為未來科技擴充運用之基礎,同時規劃納管各矯正機關監視影像至中央監控平台,建立雲端備份空間,促進資料管理安全,並確立分層指揮中心機制,提升危機事件之督導因應。

  1. 安全科技輔助監控管理

透過科技應用,促進風險管控,強化矯正維安,矯正署除推動《科技安全網計畫》之數位基礎佈建外,刻正於明德外役監測試定位科技之運用,以監控裝置(電子手環、監控手機)輔助機關管控受刑人作業、返家探視之動態,降低受刑人外出脫逃事件之危害風險。未來目標是持續導入辨識偵測、定位系統等技術,提升安全監控,並實現機關安全勤()務的管理數位化。

  1. 開發收容人數位帳戶及供應服務系統

滿足機關端收容人身分辨識與購物之相關作業,及家屬端協助購物等需求。目前家屬線上購物系統已正式運行,114年擇定彰化監獄及新竹看守所進行試辦作業,期減少行政流程紙本作業及簡化矯正業務程序,將人力有效運用於矯正業務,整合現有獄政系統,提升便利性及多功能品質。

推動改建紓解超收

逐步翻新監所設施,增加合理收容空間以紓解超收問題。

  1. 依「獄政革新政策」專案報告之上位計畫,逐步盤點並推動各項新(擴、遷)建個案計畫,提升收容人處遇品質,維護收容人權。另個案工程執行過程中,持續督導施工廠商積極趕辦。

  2. 八德外役監獄(新擴建工程):第一階段以回復外役監業務正常運作為目標,協助收容人復歸社會,於112725日恢復外役監獄收容功能;第二階段以紓緩北部地區矯正機關收容擁擠之情形,預計於11412月完成驗收後啟用,將可收容2,672(增加2,271)容額。

  3. 彰化看守所(遷建工程):原預計114年下半年完成驗收後啟用,惟因11478日丹尼絲颱風造成地下室部分設備泡水,並影響外部道路、景觀及附屬工程之施工,預計延至115年上半年完成驗收後啟用,將可收容1,500(增加1,188)容額。

  4. 臺北看守所及臺北女子看守所(遷建工程):目前由內政部辦理區段徵收及全區開發工程辦理中,遷建工程計畫期程115年至126年,採二階段提送,第一階段中長程計畫行政院11456日核定(115年至117年用地取得及環境影響評估),內政部預計115年交付機關用地,計畫用地面積臺北看守所9.61公頃;臺北女子看守所3.2公頃,合計計畫總面積12.81公頃,預計收容額臺北看守所3,000(新增866),臺北女子看守所800(新增416),刻正辦理第二階段中長程計畫研擬提報,及第一階段計畫執行。

優化人力保障待遇

打造健康安全職場環境,爭取同仁待遇提升與人力資源擴充。

  1. 矯正人員職司收容人戒護管理工作,本署自737月起報奉行政院核准參照警察人員所支第一級警勤加給支給「增支專業加給」新台幣2,700(間接戒護人員支領2,300),本署復於數年間爭取調整增支專業加給,直至108年終獲核准調整,將「增支專業加給」調升至直接戒護第一級4,500元、第二級4,000元、間接戒護3,000元。因應時代演進,矯正人員勤務日增且趨於多樣化(日常生活戒護、醫療服務、技能訓練、法律扶助、工場作業管理、教化輔導工作及復歸轉銜等) ,本署為保障矯正機關人員工作權益及合理報酬,參酌矯正勤務繁重及風險,矯正署於11455日法矯署人字第11407006080號陳報「增支專業加給表」調整案,本部於114613日法人字第11408532940號函轉行政院,矯正署持續規劃矯正機關職員之待遇福利,期藉由爭取調整增支專業加給內涵,提振矯正人員士氣,並留住菁英優秀人才。

  2. 行政院114630日院授人給字第11440010992號函核定「矯正機關輪班輪休人員深夜危勞性勤務津貼支給表」,並自11471日生效,矯正機關輪班輪休人員得依「矯正機關輪班輪休人員深夜危勞性勤務津貼核發作業規定」申請前開津貼,以慰勞矯正同仁辛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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