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長信箱處理流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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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長信箱處理流程:

署長信箱陳情之使用及本署處理流程說明:
本署「署長信箱」係供民眾就矯正政策、制度或重要陳情案件提出意見,至於如係一般性陳情或個案反映,可以至本署「民意信箱」提出意見。
1. 認證信箱
◎ 填寫您的電子信箱及驗證碼後,點選《認證信箱》。頁面顯示《確認信已寄出,請至信箱接收認證郵件,完成認證作業》,請再點選《確定》。
◎ 請至您的電子信箱,開啟郵件後點選認證信箱之連結,完成認證後回到署長信箱頁面,你的電子信箱將顯示(已驗證)。
| 注 意 事 項 |
|---|
| 1.為避免您收不到確認信,請盡量避免使用免費信箱;若無法收到確認信,建議至「垃圾郵件」查看或使用其它信箱。 |
| 2.請於收到確認信後 24 小時內完成認證,若逾期或無法收到確認信請重新認證。 |
| 3.陳情郵件未經系統認證,且非本署管轄業務,本署得不予處理。 |
2. 填寫意見內容
請依各欄位標註之說明及注意事項,填寫您的真實姓名、聯絡電話、聯絡地址(非必要)、意見主旨、意見內容及輸入驗證碼,完成後點選《送出資料》。
3.案件成立
◎ 網頁畫面顯示《案件已成立,請至認證電子郵件信箱收取案件受理通知信》,請再點選《確定》。
4.受理案件之處理
◎本署專責人員受理後,依行政程序法或相關規定交由權責機關(單位)辦理,並視情形以公文、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適當方式答復陳情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