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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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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國內疫情持續升溫,為維護收容人及家屬健康、降低染疫風險,法務部矯正署公布接見相關防疫措施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5-18
  • 資料點閱次數:3907

因應國內疫情持續升溫,為維護收容人及家屬健康、降低染疫風險,法務部矯正署公布接見相關防疫措施

法務部矯正署所屬各矯正機關為落實執行防疫作為,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指引訂定接見業務辦理原則如下:

  1. 窗口接見以一人為原則(外役監接見亦同),面對面接見除公務或律師、辯護人接見外,一律暫停。
  2. 新收收容人隔離14日期間辦理一般接見,以電話、電視、遠距或行動接見方式為限。
  3. 暫停收受送入飲食。外界送入物品,以寄入或其他經機關許可之方式為限。
  4. 各矯正機關已預先規劃設置足夠之通訊設備,請家屬善用通訊設備接見(例如電話、行動接見),降低交通移動之可能風險。
  5. 為維護家屬健康及收容人執行環境之安全,辦理前述業務時請務必配合各矯正機關規劃之接見進出動線、人流、座位之管控及安排,落實防疫措施及適當隔離,減少群聚風險。

有關防疫期間各項接見措施辦理之原則,法務部矯正署將視疫情發展狀況滾動式調整,適時公告,以兼顧防疫及收容人親情維持之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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