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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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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法 」、「監獄行刑法」及兩法授權子法於109年7月15日生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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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長簽署相關授權子法

為落實司法院相關釋字解釋意旨,本署著手研修羈押法及監獄行刑法,藉以保障收容人權益 ,共歷經行政院召開25次修法審查會議,分別於108年12月10日及17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本(109)年1月15日修正公布。
因應兩法修正,本署立即著手修訂相關授權子法,包括「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受刑人假釋實施辦法」及「監獄及看守所外部視察小組實施辦法」等31案(執行死刑規則由檢察司負責訂定。 另「羈押法施行細則」及「受刑人教育實施辦法」2案因分別涉及司法院及教育部業管,需另案會辦後再行發布,故本(15)日發布生效之授權子法共計29案。
本署高度重視本次修法及相關授權子法之修訂,除召集各組同仁及借調所屬機關同仁組成修法小組外,更邀集民間團體及相關學者專家進行研商,共歷經54場審查會議 期藉由完善法規讓矯正體系更透明與現代化,強化收容人之權益及提升收容人復歸社會之效能,具體貫徹我國人權立國宗旨,並實踐民眾對司法改革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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