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矯正署:回首頁

:::

本次「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明確排除夜店殺警案易姓受刑人判處之傷害致死罪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7-15
  • 資料點閱次數:963

 

法務部擬具陳報行政院審查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之「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第4條第2項第1款規定「受刑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遴選:一、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在遴選資格上已明確排除易員所犯傷害致死一罪,修法完成後乃不得遴選。今日某媒體投書傷害致死罪不在本次修正草案禁止遴選範疇,顯屬錯誤,為免外界誤解,特予說明,以正視聽。

附件下載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