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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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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易姓受刑人外役監遴選分數有誤,及臺東戒治所職員涉及貪瀆等案,本署說明如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8-16
  • 資料點閱次數:1171

一、有關易姓受刑人外役監遴選部分:

112年77日媒體報導易員於外役監執行一案後,法務部蔡部長立即指示法務部政風小組會同本署政風室主動調查易員之遴選程序,爰本署於78日責請臺北監獄提供書面資料,11日由本署副署長率員至該監為實地調查,再於1819日由政風人員至該監續行訪談及調查。

經查,易員雖符合報名外役監受刑人之法定門檻,惟臺北監獄於填寫審查基準表時,於「曾有施用、持有、轉讓、製造、運輸或販賣毒品紀錄」之項目勾選錯誤。

就上開疏誤,(一)行政責任部分:臺北監獄已於7月28日召開考績會議懲處相關失職人員。惟懲處結果經報送本署審議後,本署認為對於相關人員違失情節及懲處結果,未臻周延,另要一併檢討主管監督不週之責任,為求審慎已退回該監再議,並責成該監儘速召開考績會核議。(二)刑事責任部分:本署已就疑涉公文書登載不實罪嫌部分,完成初步調查,於814日主動函請法務部廉政署分案偵處,廉政署並將就有無涉及貪瀆部分一併查明。後續亦將本於勿枉勿縱原則,持續主動依法調查,並全力配合司法偵辦。

外役監遴選係由各領域專家學者組成之遴選小組,參酌在監行狀、家庭支持、健康狀況等各項因素為全面考量,並非全然依據初核分數而決定。又毒品前科紀錄為審查項目之一,爾後將嚴加審查,按照受刑人接受戒癮治療之成效,作為遴選參考。

二、有關臺東戒治所職員涉及風紀事件部分:

臺東地檢署於112725日傳訊臺東戒治所所長、數名職員及受刑人後,諭知臺東戒治所所長及戒護科長具保新臺幣10萬元,法務部蔡部長立即指示本署展開調查。爰本署於726日、27日由本署政風人員會同轄區視察至該所實地進行行政調查,並於同年88日將該所所長調離現職,靜候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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