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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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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措施 全面防疫,全民健康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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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鑑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升溫,法務部蔡部長清祥指示各單位從嚴、從速進行防疫作為。法務部矯正署為因應此次疫情,成立「矯正署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指揮中心」,督導各矯正機關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辦理傳染病感染管制措施。

矯正機關屬人口密集機構,人員進出頻繁,矯正署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要求所屬矯正機關按函示執行傳染病監控及通報流程,加強防疫觀念宣導、徹底執行防疫措施及確實管控防疫物資,具體感染管制措施包括:() 每日量測進入人員體溫(二)加強宣導配戴口罩時機(三)進行勤洗手之衛生教育宣導(四)加強機關及接見室環境消毒。()調查新收收容人旅遊史,必要時安排至專區觀察 ()收容出現發燒或有上呼吸道感染症狀者者,發給口罩並協助就醫。()暫停教誨志工以及外界團體申請參訪機關之行程,避免辦理大型會議及活動。()備置口罩、消毒用品以及體溫槍等防疫物資,並妥為管控。

矯正署本次配合政策,指示督導所屬矯正機關均須積極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防疫作業,以杜絕傳染病疫情於矯正機關內發生、傳染及蔓延,除為確保職員及收容人不受疫情影響外,亦同時保障進出矯正機關之家屬、廠商及志工人員等之身體健康安全,期能達到全民防疫,全民健康的終極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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