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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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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重視受刑人醫療人權,不是受刑人沒救才准予保外醫治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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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所屬機關向來重視受刑人醫療照護,各矯正機關與鄰近醫療機構均有簽訂醫療合作契約,由醫院或診所排定各專科醫師來監看診,受刑人生病可於監內看診,如經專科醫師認受刑人有戒護外醫之必要,則安排戒護外醫診療。 法務部矯正署對保外醫治審核,向來秉持以受刑人身心健康為先,衡酌個案之病情、病症、所需醫療需求等,尊重醫師醫療專業及依照法令規定,判斷其在監內或矯正機關附設醫院均不能為適當醫治,或經戒護外醫及住院亦無法為適當醫治,再審酌醫師診斷證明、醫囑及相關客觀醫學報告佐證,審慎綜合考量,再為准駁之決定。經查矯正署所屬機關101年1至7月共有26名保外醫治受刑人,因病情改善而返監執行。因此,並不是受刑人沒救才准予保外醫治,為恐外界不察或受誤導,報導引述前副總統呂秀蓮所稱「保外就醫,不是沒救才送醫」等情,與事實不符,特鄭重予以澄清。 陳水扁先生經衛生署桃園醫院、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醫療團隊醫師門診、住院、入監診療後,開立藥物治療,依醫囑僅需門診繼續追蹤即可。換言之,陳水扁先生目前健康狀況僅需以在監治療或戒護外醫方式處理即可,未達保外醫治之條件,法務部及矯正署已澄清並非不重視其醫療人權,請外界可參閱日前發佈之新聞(法務部全球資訊網)。矯正署一向非常重視陳員醫療人權,未來並持續督導臺北監獄密切注意其健康照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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