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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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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各矯正機關一向重視收容人之人權,絕未規定收容人如廁禁用衛生紙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7-10-31
  • 資料點閱次數:1668
關於媒體報導「受刑人上廁所遭禁用衛生紙」乙節,與事實不符,為免以訛傳訛,造成外界誤解,抹煞各矯正機關同仁長期之努力,特提出說明。 昨(24)日立法委員質詢「受刑人如廁不能使用衛生紙,必須用手擦拭,既羞辱人又不衛生」案後,本署立即調查全國各矯正機關收容人如廁後使用衛生紙情形,各機關絕無因顧慮馬桶阻塞、垃圾量過大等問題,禁止收容人如廁後使用衛生紙之規定。至於少數收容人因其個人衛生習慣,如廁後以清水沖洗現象,業請各機關應對於收容人如廁後未以衛生紙擦拭,而以清水沖洗或其他方式清潔之原因深入瞭解,並加強衛生教育及防疫宣導,以踐行人權保障。 各矯正機關合作社均有販售平價的衛生紙供收容人購買使用;對於經濟困難的收容人,機關每月亦會免費供應衛生紙、牙膏等生活日用必需品,以照護收容人健康。媒體有關矯正機關禁止受刑人使用衛生紙之報導,與事實不符,應予嚴正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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