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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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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媒體報載「惡狼假釋又犯」乙文,法務部矯正署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7-10-31
  • 資料點閱次數:1686
查假釋出獄人季為成(以下稱季員)因強盜等罪(強盜既遂1件、未遂1件,其餘搶奪及竊盜案件)判處有期徒刑9年6月,初犯(少年犯之刑案紀錄承審法院得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塗銷前科),雖假釋之法定要件為執行逾刑期二分之一,惟法務部考量季員犯行,共5次駁回其假釋之陳報,合計羈押及縮刑日數,在監共執行8年餘,於101年9月21日假釋出監,執行率達85%,對該員假釋之審核尚屬嚴謹。報載部分內容與事實不符,本署特此說明。 依報載,季員未能自制向善更犯重罪,其對社會治安之影響,本署深表遺憾,除儘速請相關單位查明事實,倘符合撤銷假釋要件自當依法辦理外,並持續落實「寬嚴並濟」之假釋政策,期能降低再犯率,以達防衛社會安全之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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