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矯正署:回首頁

:::

受刑人保外醫治審核標準一體適用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7-10-31
  • 資料點閱次數:3812
陳前總統水扁保外醫治一事,係經擴大醫療鑑定小組鑑定,綜合比較陳前總統前後病情差異,認其病況確有惡化,符合監獄行刑法第58條「在監不能為適當醫治」事由,並參照「法務部矯正署保外醫治審核參考基準」,進行實質審查,方核准陳前總統保外醫治,以利其接受更妥適治療照顧。 為消弭外界於人道及公平性之爭議,矯正署已主動清查,截至104年1月31日止,矯正機關初步調查病況可能符合上開保外醫治基準人數計有83人,再經醫師評估,其中19人以戒護住院方式即可妥適照顧,14人以移送培德醫院方式可獲妥適照顧,25人經醫師評估病況經門診治療即可妥適控制,16人已核准保外醫治,其餘9人尋無家屬具保,仍由監獄提供醫療照護。矯正署對於受刑人保外醫治之審核標準,係對所有受刑人一體適用,過程公平適切,並無獨厚特定人情事,希外界以正面看待。

附件下載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