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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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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報載:「阿扁裝病?柯文哲:一開始是裝的」,本署說明如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7-10-31
  • 資料點閱次數:3867
陳水扁先生102年於臺北監獄執行時,臺北榮民總醫院製作之「陳前總統出院建議報告」,認為其病況有持續追蹤治療之必要,爰此,臺北監獄報請本署核准陳先生於102年4月19日移送臺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繼續治療。 為銜接陳先生於臺北榮民總醫院之醫療成效及考量其醫療需求,該監立即延請時任臺中榮民總醫院副院長許惠恒擔任醫療小組召集人,由臺中榮民總醫院組成醫療團隊配合培德醫院醫療資源,輔以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之各專科醫師予以診治,或核准陳先生自費延醫之申請,由高雄長庚醫院陳順勝醫師入監診療。 期間前監察委員黃煌雄辦理「陳前總統醫療人權」調查案,曾特聘包括柯文哲醫師在內之諮詢醫療專家團隊,多次至該監實地訪查,經專家詳細瞭解後,認為陳先生腦部病變之發病原因不明及前經臺北榮民總醫院診斷嚴重睡眠呼吸中止症等問題,惟此部分僅供臺中榮民總醫院定期進行相關檢查之參考,並非以柯醫師等人之看法做為保外醫治之依據。 該監後續依臺中榮民總醫院、和信治癌中心醫院、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高雄長庚醫院及臺北榮民總醫院等醫療機構15名醫師於103年12月29日製作之「陳前總統擴大醫療鑑定小組鑑定報告」,認依陳先生病況以保外醫治為適當時,則按監獄行刑法第58條報請本署核准,本署係參採該鑑定報告之診斷及建議後,於104年1月5日予以保外醫治;本案審查作業未引用監察委員調查資料及陳先生民間醫療團隊之診斷。另,有關陳先生執行期間疾病治療,該監均尊重醫療專業之判斷並妥為安排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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