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於本(110)年2月24日成立矯正機關防疫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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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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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於本(110)年2月24日成立矯正機關防疫中心
為強化防範境外返台收容人感染風險,有採取單人舍房隔離安置之必要,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於109年12月7日第33次會議決議,請本署規劃適宜收容場所。
本署統整各矯正機關空間使用情形、場勘及評估後,考量臺中看守所原附設之留置所環境及設施設備相對合宜,經會同中區傳染病防治醫療網黃指揮官、臺中衛生局及培德醫院人員會勘採檢空間及動線規劃,擇定該所為防疫中心,並於109年12月29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第61次會議核備在案。
本署在本(110)年2月24日於臺中看守所成立矯正機關獨立之防疫中心(隔離檢疫處所)並開始運作,完善境外返台收容人之安置檢疫措施,確保全國矯正機關防疫不破口,以達到阻絕疫情入侵之最高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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