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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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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媒體報導臺北女子看守所及臺北看守所受刑人自主監外作業期間涉有違規等情,本署積極調查、依法究辦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24
  • 資料點閱次數:4621

有關媒體登載臺北女子看守所及臺北看守所受刑人參加自主監外作業期間「揪友摩鐵開趴」、「受刑人藏毒入監」、「購買檳榔、啤酒」等涉有違規及掩蓋真相一事,本署業已展開調查及檢討,將儘速釐清事實,究明責任,並採取具體改善作為,防範未然,目前因處情形說明如下:

一、臺北女子看守所部分:

(一)臺北女子看守所於110年2月25日曾接獲電話檢舉,指陳自主監外作業受刑人有違反自主監外作業行為,該所即於當日由政風主任與作業導師前往該公司突檢查察,於受刑人置物櫃查獲現金、打火機、悠遊卡及香菸等違規物品,隨即將4名自主監外作業受刑人停止出工帶回看守所進行調查,並依規定辦理違規懲處。

(二)本署於110年3月22日接獲媒體求證上情,旋即指派政風主任及簡任視察率相關人員至兩機關及相關處所進行深入調查。其中有關「揪友摩鐵開趴」一節,受刑人僅坦承利用2月25日午休時間相約至附近小吃店共餐,惟否認有至摩鐵開趴情事,該部分持續調查中,將俟調查結果,依規定懲處。另報載該所於通報表上隱匿部分,亦由政風單位進行詳查,如查證屬實,將依法嚴懲。

(三)至於已獲准假釋之吳姓受刑人,其違規行為是否達廢止假釋之程度,已由業務承辦人依法審酌及處理。

(四)另報導指稱隱匿查獲現金、毒品及吸食器材等情節,初步了解均為辦理新收安檢業務所查獲,並依相關規定辦理通報及現金歸屬國庫或物品銷燬作業,涉及刑事部分亦已依法函送偵辦,核與自主監外作業受刑人出入所檢查無涉。

二、臺北看守所部分:

為釐清臺北看守所自主監外受刑人在外期間使用手機、嚼食檳榔及飲酒等違規一事,該所於3月22日就自主監外作業受刑人平日生活區域進行全面性安全檢查,並對自主監外作業受刑人進行個別訪談,查證確有受刑人購買啤酒及檳榔之情事,該所已依規定辦理違規懲處。

三、具體改善作為:

本署除持續強化相關之自主監外作業管理作為外,並持續要求所屬對於參加自主監外作業受刑人應加強控管,務實做好受刑人教導及教育工作,並強化與廠商溝通及連繫,以落實矯正紀律。

法務部蔡部長非常重視如何協助收容人順利復歸而不會再犯,希望透過企業與矯正機關的協力合作,經由家庭支持及企業扶持,漸進式學習回歸社會,減緩出監後的經濟負擔及提早適應社會,更能習得一技之長,一方面有助舒緩產業缺工之現況,另一方面取得自主更生的能力。目前已有219家合作廠商協助矯正機關推動自主監外作業,每日出工人數穩定維持在1200人左右,從事長照、農作、食品包裝、金屬加工及太陽光電維護等工作,其中有46人出監後仍獲原廠商留用,對於穩定受刑人生活重建,激勵其自新向上有莫大助益,例如雲林監獄有1名宋姓受刑人因長期與家庭疏離,經由參加自主監外作業後,對於過往所犯過錯深感悔悟,一心想彌補對家人的愧疚,陸續寄給家人自主作業之工資約新台幣3萬元,除聊表關心家人及分擔家計之意,並逐漸修復家庭關係,最後重獲家人支持接納。

自主監外作業係受刑人復歸社會之重要政策,立意良善,本(110)年至2月份,自主監外作業累計出工約3萬8千餘人次,違反規定計37件,約占0.097%,對於少數受刑人未能珍惜監外作業機會而違反規定乙事,本署甚表遺憾與痛心,除深刻檢討並加強管理外,希外界勿因個案而抹煞整體制度之成效與美意,對於其他受刑人之努力,更需社會各界持續予以肯定、接納與關懷,以協助受刑人順利更生與復歸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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