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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案泛濫 北檢、北監開辦戒癮治療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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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案泛濫 北檢、北監開辦戒癮治療
2016-02-03 18:13 中時即時 陳志賢

台北地檢署有鑑於酒駕公共危險案件逐年上升,自今年起結合台北監獄、台北市聯合醫院松德院區、台北市榮譽觀護人協進會及更生保護會台北分會,針對酒駕公共危險案件的緩起訴被告、受刑人以及出獄更生人等,辦理戒酒治療,預防酒駕再犯。

台北地檢署自104年度開始辦理酒駕公共危險案件緩起訴戒酒治療計畫,針對酒駕案件經移送地檢署之被告,如有疑似酒癮者,得由檢察官轉介松德院區評估執行為期6個月至1年的戒酒治療;自105年度更擴大實施對象,包括台北監獄篩選30名酒駕入監的受刑人開辦戒酒班,課程內容為8週的酒癮認知、酒精與身體健康、法律常識、情緒調適、生命教育及更生保護等認知教育課程,再針對其中經精神科醫師評估有酒癮的12位受刑人,另外辦理為期20週的身體工作團體、藝術治療等戒酒癮身心治療課程,希望利用戒酒團體治療,協助酒癮者在監服刑期間深度的處理酒癮問題,包含人際關係、家庭關係、存在價值等。

而這些受刑人出獄後,為維持在監治療成效,臺北地檢署也協調更生保護會台北分會及松德院區,進行出獄後的家庭支持服務,以及在社區轉銜戒酒治療,協助更生人復歸社會並維持戒酒成效。

此外,針對酒駕公共危險五年內三犯以上之受刑人,經檢察官審酌其家庭、經濟、就業狀況及酒測值等因素,也可要求受刑人於接受松德院區酒癮治療完成始准予易服社會勞動或易科罰金,並按月由松德院區提報治療報告,供檢察官評估受刑人治療成效。

台北地檢署推動一系列的酒駕預防再犯措施,希望能結合監獄、社區及醫療,建構酒駕防制網絡。同時也向法務部提報「106年度政府科技發展年度綱要計畫書-開發建置預防酒駕再犯之行動科技支援系統」,預期可成為未來防制酒駕再犯的重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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