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矯正署:回首頁

:::

本署核准陳前總統第二次展延保外醫治三個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7-10-31
  • 資料點閱次數:2301
陳前總統於104年1月5日獲准保外醫治,並於同年2月5日第1次展延保外醫治至5月4日,期間臺中監獄,分別於2月25日、3月26日及4月27日計3次派員前往其住處訪視,以瞭解其健康狀況及治療情形。 第1次展延期限即將於5月4日屆滿,本署綜合前述訪視結果及104年2月至4月高雄長庚紀念醫院診斷證明書、病情評估表、醫療計畫書等,認其病況未明顯改善,仍符合監獄行刑法第58條「在監不能為適當醫治」與本署保外醫治審核參考基準第5點「病情複雜,難以控制,隨時有致死之危險」之狀況,核准陳前總統第二次展延保外醫治三個月,至8月4日為止。展延期間將由本署臺中監獄持續派員查看陳前總統病情變化,以為後續辦理終止或展延保外醫治之準據。

附件下載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