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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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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預計109年1月1日有工友缺額1名,請惠予協助徵詢貴機關現職人員,如有意願調任本署服務者,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轉知。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12-18
  • 資料點閱次數:2725

旨揭甄選者應為中央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工友、技工、駕駛。

應檢附證件如下:

  1. 履歷表1份並貼妥2吋半身正面照片。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或證明書影本。
  5. 受訓及獎懲等相關資料影本(無則免)。
  6. 工作內容及待遇:負責收文、檔案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本職缺依餉級薪點每月薪資約新臺幣2萬5,365至3萬1,895元,加(值)班費及其他所得另計。
  7. 有意至本署服務者,請於109年1月31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方式郵寄或親送至「桃園市龜山區宏德新村180號,法務部矯正署秘書室」收,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工友」字樣,俾依規定辦理甄選事宜。
  8. 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另擇期通知參加面試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署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
  9. 詳情另公布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
  10. 檢附履歷表及甄選簡章各1份。 

矯正署秘書室聯絡人

吳佩蓉   03-3188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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